信息中心
  校园动态
  学生园地
  学校公告
 
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,充分发挥我校学生会在学生自我管理中的作用
发表时间:2011-11-20

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,充分发挥我校学生会在学生自我管理中的作用,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同学,不断丰富我校的校园文化生活,现决定在高一年级、高二年级学生中公开竞选新一届学生会干部,旨在选出德才兼备、勤奋高效、团结向上的学生干部队伍,充分发挥中学生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作用,锻炼自我,推动学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。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,按照班级推荐报名--- 候选人演讲 --- 集中审定 --- 公示选举结果 --- 确定干部名单及分工的程序,具体事宜安排如下:团委共设书记1名(教师)、副书记1名、宣传委员1名、组织委员1名、纪检委员1名,共5名。候选人共6人,6选5,差额1人
代表要求
(一)学生会代表要求:
1、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,能模范的遵守并执行各项规章制度,没有处分记录;
2、对自己要求严格,以身作则,威信较高;
3、敢于同各种不良现象作斗争,积极维护他人的正当权益,能代表各界反映意见;
4、日常操行评定良好以上。
(二)团委代表要求:
1、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,能模范的遵守并执行各项规章制度,没有处分记录;
2、对自己要求严格,以身作则,威信较高;
3、敢于同各种不良现象作斗争,积极维护他人的正当权益,能代表各界反映意见;
4、日常操行评定良好以上。
5、团委代表应是团(党)员。
四、候选人要求
(一)学生会候选人要求:
1、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,能模范的遵守并执行各项规章制度,没有处分记录;
2、对自己要求严格,以身作则,威信较高;
3、敢于同各种不良现象作斗争,积极维护他人的正当权益,能代表各界反映意见;
4、日常操行评定良好以上。
5、各方面表现均较好,包括思想、学习、行为等等。
(二)团委候选人要求:
1、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,能模范的遵守并执行各项规章制度,没有处分记录;
2、对自己要求严格,以身作则,威信较高;
3、敢于同各种不良现象作斗争,积极维护他人的正当权益,能代表各界反映意见;
4、日常操行评定良好以上。
5、各方面表现均较好,包括思想、学习、行为等等。
6、必须为团员
    针对以上要求,于11月18日下午,我校第十二届团代会学代会在一楼大教室胜利召开,学生会副主席寿嘉萍主持,团委副书记夏海丽代表上届团委学生会做工作报告,大会通过差额无记名选举产生新一届团委学生会组成人员,罗佳丽,夏海丽,潘安婷等五人。 
 
上一篇:我校教师前往杭州第一技师学院“取经”[2011-11-16]
下一篇:浙江海州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来我校进行岗前培训[2011-11-20]
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金路33号 电话:0571-82806821    传真:0571-82672216
版权所有:浙江医药技术学校 浙ICP备1005403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