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费用的公示 为促进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,根据《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(杭价费》(2003)156号)文件精神,现将医药商品购销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收费标准公示如下: 收费标准 单位:元/人次 职业名称(工种) | 等级 | 理论 | 实操 | 医药商品购销员 (药品购销员) | 四级 | 20 | 200 | 医药商品购销员 (中药调剂员) | 四级 | 20 | 200 |
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,自2024年3月10日起至2024年3月17日。公示期间,若有异议,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。 举报电话:0571-82672216 浙江医药技术学校 2024年3月 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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